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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ST中利12月22日公告,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与牵头财务投资人深圳市扬子成信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扬子成信”)、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《重整投资(意向)协议》。

  《重整投资(意向)协议》签署后,原定的牵头财务投资人扬子成信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经过多次磋商,未能就核心工作开展达成一致意见。

  为顺利推动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,经公司会同各方审慎研判并友好协商,决定不再与扬子成信缔结正式重整投资协议。

  目前,公司与临时管理人已直接与其他意向财务投资人开展磋商,并积极做好财务投资人的配合工作。产业投资人未发生变化。